京津冀气象部门共建防雷安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

防雷2.jpg.jpg

中国气象报 通讯员马洵 付国振报道 10月23日,京津冀防雷安全区域协同监管会议在雄安新区召开,决定建立京津冀防雷安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。根据该机制,京津冀三地气象部门将加大区域协同监管力度,提高京津冀气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。与会人员还就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检查、召开协同监管联席会议等进行探讨。

       按照区域协同监管工作相关要求,京津冀三地气象部门将在资质评审专家库、防雷和施放气球行政管理经验等方面开展资源共享;共同起草区域协同监管标准,为协同监管提供支撑;联合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执法检查和资质单位质量考核,协同查处违法案件,并为异地执法提供协助;共同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,联合举办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;联合举办防雷技术标准培训班、管理对象安全教育培训班等。